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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常见绿植图片大全(北京绿化图片)

更新:2022-11-10 20:11归类:水生花卉人气:77

1. 北京绿化图片

第一章 总 则萊垍頭條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垍頭條萊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监督和管理。頭條萊垍

  法律、法规对森林、古树名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條萊垍頭

  第三条 本市绿化工作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统筹和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妥善协调、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依法明晰树木权属,完善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补偿补助机制,保护树木所有权人和管护者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萊垍頭條

  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将绿化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行政区域绿化覆盖率目标,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保障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的投入。垍頭條萊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條萊垍頭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萊垍頭條

  区园林绿化部门在市园林绿化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萊垍頭條

  第六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校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教育居民和在校师生履行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做好本社区、本单位的绿化工作。萊垍頭條

  第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绿化科学知识、绿化法律法规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履行绿化义务和保护绿化成果的意识。萊垍頭條

  第八条 本市推进林业碳汇工作,普及碳排放知识,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实现碳中和的绿色环保理念,引导公众参与碳补偿活动。萊垍頭條

  第九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绿化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选育、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节水耐旱及兼顾冬季绿化美化效果的植物品种。引进植物品种应当防止有害植物侵入。萊垍頭條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投诉和举报损害绿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條萊垍頭

  第十一条 本市对在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萊垍頭條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頭條萊垍

  第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化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切实可行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绿化规划。萊垍頭條

  绿化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防灾避险需要,保持历史风貌,体现首都特色。頭條萊垍

  绿化规划包括绿地系统规划、植树造林规划等专项规划。萊垍頭條

  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化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绿线管理。萊垍頭條

  第十三条 市和区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包括各类绿地的功能形态、绿地指标、绿地布局面积和控制原则等内容。区绿地系统规划还应当包括分期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等内容。萊垍頭條

  绿地防火设施建设应当纳入所在地区消防规划。垍頭條萊

  第十四条 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编制,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萊垍頭條

  区绿地系统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符合市绿地系统规划,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垍頭條萊

  建制镇绿地系统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与区绿地系统规划相一致,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萊垍頭條

  第十五条 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萊垍頭條

  绿地系统规划在实施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重新审批。條萊垍頭

  第十六条 本市依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地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萊垍頭條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原则,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扶持与绿化隔离地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萊垍頭條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萊垍頭條

  第十七条 本市加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绿色活动空间。萊垍頭條

  第十八条 绿地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坚持生态、景观、文化协调统一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乡土植物,注重营造植物景观,突出生物多样性,形成合理的种植结构。萊垍頭條

  第十九条 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萊垍頭條

  (一)公共绿地由区园林绿化部门组织建设。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萊垍頭條

  (二)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頭條萊垍

  (三)铁路、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萊垍頭條

  (四)村庄规划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萊垍頭條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并方便管护的原则确定。萊垍頭條

  公共绿地由市和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垍頭條萊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安排绿化用地。垍頭條萊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其中,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成片开发或者改造的地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集中绿地,绿地建设费用纳入开发建设总投资。垍頭條萊

  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化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萊垍頭條

  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从事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应当实行招标的绿化工程,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頭條萊垍

  第二十二条 公共绿地绿化施工前,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送市园林绿化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萊垍頭條

  建设工程附属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施工的30日前,书面告知园林绿化部门,并报送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頭條萊垍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绿地建设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萊垍頭條

  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其附属绿化工程的具体建设时序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土地条件的内容并予以明确。垍頭條萊

  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萊垍頭條

  第二十四条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或者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萊垍頭條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应当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范围,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对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予以核实;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对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载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萊垍頭條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资料应当纳入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管理。萊垍頭條

  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居住小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居住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萊垍頭條

  第二十六条 露天停车场地面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绿化,种植可以达到遮阳效果的树木。萊垍頭條

  鼓励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及文化体育设施,符合建筑规范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垍頭條萊

  第二十七条 经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确定为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临时绿化,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萊垍頭條

  第二十八条 农村地区应当科学布局绿化用地,按照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河渠风景化、农田林网化的要求实施绿化;提高农村绿化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兼顾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萊垍頭條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村民参加村庄绿化建设,组织村民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村庄周围的空地、村庄内的闲置土地进行绿化,支持村民对住宅庭院和周边的空地进行绿化美化。萊垍頭條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为村庄绿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萊垍頭條

  第三十条 农村居民在住宅房前屋后种植树木的,树木收益归种植者所有。萊垍頭條

  第三章 义务植树萊垍頭條

  第三十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植树义务。頭條萊垍

  第三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植树活动。鼓励个人参加所在地区的义务植树活动。條萊垍頭

  驻本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依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萊垍頭條

  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垍頭條萊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购买碳汇、参与绿化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垍頭條萊

  树木绿地认建认养的具体办法由市园林绿化部门制定。萊垍頭條

  第三十四条 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参与义务植树的情况。萊垍頭條

  第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将种植或者养护的树木移交绿地、树木管护责任单位的,所移交树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过验收。萊垍頭條

  绿化委员会应当指导各单位义务植树责任区和义务植树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服务工作。萊垍頭條

  第三十六条 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可以向所在区绿化委员会提出协助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申请。接到申请的区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专业绿化单位代其完成植树任务,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萊垍頭條

  第三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认养公共绿地履行植树义务的,可以在区绿化委员会指导下与公共绿地管护单位签订协议,按照要求对公共绿地实施养护,并根据协议对公共绿地享有一定期限的冠名权。萊垍頭條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单位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條萊垍頭

  第四章 绿地保护垍頭條萊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绿地、树木的管理和保护(以下简称管护)。绿地、树木的管护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萊垍頭條

  (一)公共绿地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落实。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区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萊垍頭條

  (二)单位所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萊垍頭條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内依法属于业主所有的绿地由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护;垍頭條萊

  (四)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頭條萊垍

  (五)铁路、湖泊、水库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條萊垍頭

  (六)村庄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萊垍頭條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或者零星树木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园林绿化部门确定管护责任。條萊垍頭

  第四十条 管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树木养护规范对绿地、树木进行管护并做好防火工作。垍頭條萊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对绿地、树木的管护给予技术指导。條萊垍頭

  第四十一条 管护单位应当加强道路附属绿地的管护,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作业方案。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绿化养护作业的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萊垍頭條

  第四十二条 居住区内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组织修剪。当事人应当协助管护单位做好修剪工作。萊垍頭條

  第四十三条 影响管道、线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使用和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树木修剪规范及时修剪。萊垍頭條

  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要,可以对树木进行修剪或者砍伐。组织紧急情况处理的单位应当在处理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所在区园林绿化部门。萊垍頭條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修剪或者砍伐树木,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萊垍頭條

  第四十五条 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保护绿地和树木的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护单位。萊垍頭條

  第四十六条 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规范,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使用功能。萊垍頭條

  第四十七条 矿山、砂石开采场、砖瓦窑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的,责任单位应当负责植树造林、恢复植被,不得造成地表裸露。頭條萊垍

  第四十八条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应当科学确定适宜的保护范围,保护天然植被和植物资源的自然特性。萊垍頭條

  第四十九条 各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保护绿化资源的完整性与观赏性。游览者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有保护林草植被和各项绿化设施的义务。萊垍頭條

  第五十条 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萊垍頭條

  (一)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萊垍頭條

  (二)损毁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萊垍頭條

  (三)在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萊垍頭條

  (四)在绿地内取土、搭建构筑物;萊垍頭條

  (五)在绿地内用火、烧烤;垍頭條萊

  (六)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萊垍頭條

  (七)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萊垍頭條

  第五十一条 本市实行树木所有权登记制度。树木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登记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萊垍頭條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萊垍頭條

  第五十二条 市和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根据绿化事业需要制定绿化规范和标准,加强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有关绿化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垍頭條萊

  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做好绿化相关工作。頭條萊垍

  交通、水务、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绿化监督与管理工作。萊垍頭條

  第五十三条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监督;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绿化工程应当进行质量监督。條萊垍頭

  第五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绿化管理人员,做好绿化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内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或者向市和区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萊垍頭條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本区域内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垍頭條萊

  第五十五条 市和区园林绿化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等措施。萊垍頭條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頭條萊垍

  第五十六条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征求园林绿化部门的意见。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萊垍頭條

  第五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的性质和用途。中心城、新城、建制镇范围内,因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公共绿地性质和用途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改变其他绿地性质和用途的,应当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核、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准。頭條萊垍

  因前款情形造成公共绿地面积减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该绿地周边补建相应面积的绿地。萊垍頭條

  第五十八条 严格限制移植树木。因城市建设、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确需移植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部门批准。移植许可证应当在移植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萊垍頭條

  同一建设项目移植树木不满50株的,由区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一次或者累计移植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條萊垍頭

  第五十九条 严格控制砍伐树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经批准可以砍伐:條萊垍頭

  (一)已经死亡的;頭條萊垍

  (二)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无保留价值或者发生其他严重病虫害的;頭條萊垍

  (三)因抚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垍頭條萊

  (四)因城市建设、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确需移植但无法移植或者无移植价值的。萊垍頭條

  同一建设项目砍伐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并且不满20株的,由区园林绿化部门批准;砍伐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以及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萊垍頭條

  砍伐许可证应当在砍伐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頭條萊垍

  第六十条 未经批准不得临时占用绿地。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经园林绿化部门批准。其中临时占用中心城公共绿地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临时占用其他绿地的,由区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后,占用人应当按照规定恢复原状。垍頭條萊

  第六十一条 代征的城市绿化用地,建设单位应当自规划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交区园林绿化部门组织绿化,不得擅自转作他用。頭條萊垍

  第六十二条 市和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每5年开展一次绿化资源清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资源监测和效益评估。頭條萊垍

  市和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加强绿化植物的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建立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萊垍頭條

  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绿化植物的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萊垍頭條

  第六章 法律责任萊垍頭條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公示绿地平面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萊垍頭條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对闲置土地进行临时绿化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萊垍頭條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管护单位未按照养护规范进行养护并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树木死亡、绿化设施损毁、景区风貌破坏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條萊垍頭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规范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影响树木正常生长或者绿地使用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頭條萊垍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规定,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萊垍頭條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或者第六十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绿地性质和用途或者临时占用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按照改变的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萊垍頭條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移植树木的,责令限期改正;无法改正的,责令在规定地点补种移植株数5倍的树木,并可以处所移植树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萊垍頭條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砍伐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处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萊垍頭條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垍頭條萊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代征绿地交区园林绿化部门组织绿化的,责令限期交回,并处每日每平方米0.5元的罚款。萊垍頭條

  第七十二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或者区园林绿化部门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垍頭條萊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按照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各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萊垍頭條

  第七十四条 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垍頭條萊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树木、花草或者绿化设施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頭條萊垍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符合代履行条件的,园林绿化部门可以依法委托专业单位代履行,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條萊垍頭

  第七章 附 则萊垍頭條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1990年4月21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改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和1988年9月2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改的《北京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同时废止。萊垍頭條

2. 北京绿化建设

    北京市绿化面积最大的是怀柔区。垍頭條萊

    怀柔区森林面积164242.2公顷,森林覆盖率77.38%,林木绿化率85.02%,均位列全市第一。萊垍頭條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9.51平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86.91%。。萊垍頭條

     森林在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大气、防治噪声、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上起着重要作用。萊垍頭條

3. 北京市绿化树

1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金五环风景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新建绿化工程公司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这都是全国百强的,绿化看3.萊垍頭條

4. 北京市绿化公司

首力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金沙西街10号院2号楼2层210-1,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20年5月22日,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劳务分包;园林绿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 、咨询、转让、推广、服务;模型设计服务;水污染治理;景观设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萊垍頭條

5. 北京街道绿化品种及图片

北京绿化胸径是指树木的粗细,不是高低。萊垍頭條

6. 北京城市绿化图片

颐和园、圆明园、香山静宜园、北海公园

颐和园坐落在北京西郊,是中国清朝时期的皇家园林,也是现在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座皇家行宫御苑,被大家称为“皇家园林博物馆”。它是以昆明湖和万寿山作为基址,并且以杭州西湖作为蓝本,充分汲取江南园林设计手法而建成的。

7. 北京绿化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不是国企。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8月21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1】48 号)批准,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以2001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366.13 万元,按1:1 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366.13 万股,每股面值1 元,股本总额为3,366.13 万元。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何巧女、唐凯、刘骅、陈允中、傅颀年、桑俊和程慧琪等七名自然人。

8. 北京园林绿化

北方绿化树种习性  1、蒙古栎:  别 名:也称柞树;为壳斗科、栎属。  形态特征:落叶乔木,树高可达30m;胸径1m多;树冠卵圆形。树皮暗灰色,深纵裂,小枝粗壮,栗褐色,无毛,幼枝具棱。  生长习性:喜光、耐寒、能抗-50度,喜凉爽气候;耐干旱、耐瘠薄、喜中性至酸性土壤。耐火烧、根系发达、不耐盐碱;材质坚硬、比重大、纹理美观、具有抗腐耐水湿等特点。  蒙古栎为喜光树种,适应性强,耐火,耐干旱瘠薄,耐寒性强,能耐-50℃的低温。喜欢温凉气候和中性至酸性土壤,通常生于向阳干燥山坡。蒙古栎的根很深,主根发达,但不耐移植。  分  布:主要分布于东北、内蒙古、华北、西北各地,华北亦有少量分布;  2、山槐:  别 名:山合欢、夜合  形态特征:落叶小乔木或灌木,通常高3-8米;枝条暗褐色,被短柔毛,有显著皮孔。二回羽状复叶;羽片z-4对;小叶5-14对,长圆形或长圆状卵形,荚果带状,长7-17厘米,宽1.5 -3厘米,深棕色,嫩荚密被短柔毛,  生长习性:  分  布: 华北、华东、华南、西南及湖北、河南、陕西、甘肃等省区,生于山坡疏林中。  3、白桦:  别 名:桦树、桦木、桦皮树  形态特征:落叶乔木,高达25m,胸径50cm;树冠卵圆形,树皮白色,纸状分层剥离,皮孔黄色。  生长习性:喜光,不耐荫。耐严寒。对土壤适应性强,喜酸性土,沼泽地、干燥阳坡及湿润阴坡都能生长。深根性、耐瘠薄,  分  布:产于东北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及华北高山地区;垂直分布东北在海拔1000m以下;  4、五角枫  形态特征:落叶乔木;冬芽紫褐色,有短柄。叶长6―8厘米,宽9一11厘米,基部心形或浅心形,通常5裂,裂深达叶片中部,有时3或7裂,裂片卵状三角形,  生长习性:弱阳性,耐半荫,耐寒,较抗风,不耐干热和强烈日晒。对土壤要求不严,在中性、酸性及石灰性土上均能生长,但以土层深厚、肥沃及湿润之地生长最好。自然界多生长于阴坡山谷及溪沟两边。生长速度中等,深根性;  分  布: 东北、华北、西至陕西、四川、湖北、南达浙江、江西、安微等省。  5、火炬树:   形态特征:落叶小乔木,高达12m。柄下芽。小枝密生灰色茸毛。奇数羽状复叶,小叶落归根1~23枚,有锯齿,长圆形至披针形,先端渐尖,基部圆或宽楔形,上面深绿色,下面苍白色,两面有茸毛,老时脱落。花序顶生、密生茸毛,花淡绿色,雌花花柱有红色刺毛。核果红以,花柱宿存、密集  生长习性:喜光。耐寒,对土壤适应性强,耐干旱瘠薄,耐水湿,耐盐碱。根系发达,萌蘖性强,四年内可萌发30~50萌蘖株。浅根性,生长快,寿命短  产地分布:原产北美,常在开阔的沙土或砾质土上生长。中国于1959年开始引种,山东、河北、山西、陕西、宁夏、上海等20多个省市区试种表现良好  6、杏树  形态特征:蔷薇科杏属落叶乔木,树高一般5至7米,树冠多呈向阳开心型,枝条较密,叶片成卵形、阔卵形,叶片边缘有细钝的锯齿,叶背上稍有毛或无毛。  生长习性:杏树适应性强,成年的杏树皮比较厚,因而可耐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寒.杏树根系发达,入土很深,大约和树高相当,这也正是其耐寒的原因.  分  布? 我国北方。  7、丁香  形态特征:木犀科丁香属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因花筒细长如钉且香故名。又称丁香、洋丁香。花色紫、淡紫或蓝紫,也有白色紫红及蓝紫色,以白色和紫色为居多。  生长习性:喜充足阳光,也耐半荫。适应性较强,耐寒、耐旱、耐瘠薄,病虫害较少。以排水良好、疏松的中性土壤为宜,忌酸性土。忌积涝、湿热。  分  布:  8、山梨  别 名:秋子梨,花盖梨  形态特征:蔷薇科、李属乔木,高达15m。叶片卵形至广卵形,边缘具刺芒状细锯齿。花白色,  生长习性:喜光,耐旱,耐寒。多生于山坡和河边林缘中。  产地分布:东北、华北、西北地区。  9、山杏  形态特征小乔木,高1.5~5米;树皮暗灰色,纵裂,小枝暗紫红色,被短柔毛或近无毛,有光泽。  生长习性:多散生于向阳石质山坡。  分  布:原产于亚洲西部及我国华北、西北地区。  10、李子  形态特征:蔷薇科、李属。小乔木,根系发达,水平根是树冠径1-2倍。易发生根蘖,芽萌发力强。  生长习性? 对光的要求不十分严格,一般在水分条件比较好的土层较深厚、光照不强烈的山坡背阴面均能良好生长。对土壤要求不严格,对土壤pH值适应能力也很强,李的根系较浅,吸收根主要分布在地表下20~40厘米的土层内,抗旱力较弱,但也怕渍水,李对水分要求较高,喜欢湿润的环境。  分  布 亚洲、欧洲和北美等地。萊垍頭條

9. 北京绿化树种及图片

这个是山拐枣。山拐枣喜欢温暖湿润的气候,有着一定的耐寒性,值得注意的是山拐枣喜欢湿润的环境,所以应及时保持土壤的湿润。

山拐枣的花朵香气怡人,不仅如此,它的花朵还十分的繁密,能够作为蜜源进行种植,它的树木的木质也十分好,很时候用于家具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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