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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种植企业典型事迹(花卉生产企业)

更新:2022-11-16 13:11归类:花卉大全人气:53

1. 花卉生产企业

专门培育花的是城市园林局、花木种殖基地,私人园林绿化公司,林业局下属的林业科究所、集体园林造景有限公司、国有林场。私人的园林绿化专业店以及前店后场的花木店,还有专门组织公园绿化园林企业。专业的园林绿化市场的专业门店等!

2. 花卉生产企业扩大种植面积

  云南自九十年代初进行商品花卉开发至今,花卉产业取得了迅猛发展。1999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已达25935亩,90%以上的产品销往全国37个大中城市,拥有全国40%左右的鲜切花市场,并开始规模化进入东南亚、东亚市场,已形成以温带鲜切花生产为龙头,以昆明为中心,向各地扩散的发展态势。

近年来,云南鲜切花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已建成25万平方米的自控温室大棚;初步建立市场营销网络,拥有全国最大的鲜切花交易市场——斗南花市和一些自发性的花卉交易市场,如昆明尚义街鲜花批发市场、宜良端午节花市等。全省共有花卉生产企业283家,其中鲜切花生产企业79家。

3. 花卉生产企业生产部门激励方案

第一条 为保护和珍惜城市绿地,改善生态、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县(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县(市)、区、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财政、公安交管、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把城市园林绿化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对园林绿化的投入。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养护费用。

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参与城市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第六条 鼓励利用庭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提倡发展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创建花园式单位、居住区。

市人民政府对达到标准的给予命名和表彰。

第七条 市、县(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城市绿线划定后,应建立绿线管理档案,由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八条 建设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比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园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二)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三)改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改建前绿地率已达到百分之三十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

(四)城市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

(五)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产生有害气体及有污染的企业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并设立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他单位附属绿地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六)旧城改造区可在本条(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上降低百分之五。

本条第(二)、(三)、(五)项除应达到规定的绿化用地面积比率外,其中乔木、灌木占绿化用地面积的比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乔木胸径不得低于十厘米。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绿地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绿地按其设计中可用于绿化的实际用地计算,但距建筑外墙一点五米和道路边线一米以内的占地除外;

(二)道路绿地面积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

(三)乔木株行距在六乘六米以下的计算为绿地面积;

(四)孤植乔木每株按一平方米计算为绿地面积;

(五)地下建筑顶面距地表大于一点五米的绿化用地,计算为绿地面积。

第十条 社区公园人均绿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不得低于一点五平方米,居住小区不得低于一平方米,居住组团不得低于零点五平方米;

(二)改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人均不得低于一平方米;改建前居住区人均已达到一点五平方米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总平面图批复后,持规划总平面图、绿地布置图、1∶500的绿化种植设计图到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绿地面积,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于七日内办理完核准绿地面积手续。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总平面图审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标准的,应征求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于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少建绿地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当年地价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

第十二条 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依法应招标投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按批准的绿地面积进行建设,完成园林绿化工程的时间不得晚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年度。

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及时绿化。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应当在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开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到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管理。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的,经审查合格后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对申请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的,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道路绿地、街旁绿地、小区游园、公园、广场、单位庭院、居住区等绿地的管护标准。园林绿化管理责任单位应按照标准进行养护管理,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的绿地性质,不得破坏城市绿线内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不得擅自占用园林绿地,不得擅自砍伐或移植树木。

第十八条 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移植树木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市、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按以下规定权限办结许可手续。

(一)砍伐或移植树木二十株以下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五十平方米以下,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砍伐或移植树木二十一至一百株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五十一至五百平方米,由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签署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砍伐或移植树木一百零一株以上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五百零一平方米以上,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同一单位或个人十二个月内连续申报在同一地点临时占用园林绿地或砍伐、移植树木的,不予批准。

县(市)、矿区临时占用园林绿地五百平方米以下、砍伐或移植树木一百株以下的审批权限,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超出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权限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九条 经批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应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占用绿地补偿费。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不论其所有权归属,均须按管辖范围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临时占用费。

砍伐树木的,应向具有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砍伐树木补偿费,同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被砍伐树木所占用绿地补偿费;按“伐一补三”的原则补植树木,对不具备补植树木条件的,交纳三倍砍伐树木补偿费。

移植树木的,由具备绿化资质的企业承担。移植费用由申请单位或个人负担。

第二十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所收费用统一上缴同级财政,列入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具体使用计划,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第二十一条 在已有管线地段新栽植的树木应选择合适的树种,并适时对树木进行修剪,避免因树木正常生长影响城市管线安全。树木对管线安全构成妨碍时,管线管理单位应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修剪。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管线单位,每年对管线与树木交叉地段进行巡视,商定修剪树木方案,并有计划地组织修剪。

第二十二条 因建设需要,砍伐、移植树木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埋设管线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管线位置图时应征求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然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管线位置图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缴纳砍伐、移植树木补偿费或临时占用绿地费。收取的费用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用于补栽补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十三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市古树名木损失补偿鉴定办法,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类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率违反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第二个年度内,未完成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处未完成绿化面积应投资额两倍的罚款。

建设单位完成园林绿化工程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标准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 花卉生产企业下半年主要生产什么

如下

1、月季花 月季也被我们叫做月月红,因为月月开红花。在南方很多绿化带里都可以看到月季的身影,虽然属于管理,株型不太好看,但却非常勤花,一开一大丛。 月季花喜欢光照充足的环境,每天保持不低于4-6小时的光照,有利于月季生长开花。月季花浇水应干透浇透,雨前施肥,雨后打药。

2、天竺葵 天竺葵特别适合北方养殖,秋季到春天一直开花,单花花期也超长,花色多,是阳台不可多得的暴盆利器。 天竺葵不耐严寒,冬季应保持在0度以上,并给予充足的光照。天竺葵也很怕热,夏季要防暑降温,南方地区,天竺葵在夏季的死亡率非常高。

3、太阳花 太阳花生命力极其顽强,花期也超长,可以说是夏季的当家花卉之一。太阳花白天开,晚上闭合,单花期只有一天,但花量巨大,可以一直不停的开。最主要是好养活,大夏天也不用天天浇水。 太阳花不耐寒冷,种子播的冬季会枯萎,宿根的冬季保温可年年开花。太阳花需要光照充足的环境,阳光越好,开花也越好,夏季也不用遮阴。

5. 花卉生产企业员工

办公室购买的花卉可计入管理费用账户,二级明细科目可设置其他,购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管理费用一般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账户:   1、账户性质:费用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明细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可采用多栏式账页。

6. 花卉生产企业排名

1浙江宁波北仑区紫桥镇种植杜鹃。目前全镇百分之九十收入来源于杜鹃花卉。

2安微亳州十九里镇种植芍药。形成年接待游客五百万以上。

3福建北寮村种植水仙。获称中国水仙第一村。

4山东平阴玖瑰镇。誉为玫瑰之乡。

5天津中北镇百花齐种。

6河北石家庄的仙客来。被中国花协命为中国仙客来之乡。

7吉林长春宽城区种植君子兰。

8山东菏泽种植牡丹。

9湖北咸宁区种植桂芘。

10浙江余姚市四明山种植红枫。

7. 花卉生产企业名称

是浙江海宁市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

8. 花卉生产企业有那些

一般。

本专业学生主要从事花卉应用艺术工作;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园林绿化景观设计与维护、园林施工管理等工作,城乡绿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环境管理部门、宾馆、酒店、旅游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花卉生产及销售企业,从事花卉的培育与养护、花卉艺术加工、盆景制作及养护工作、也可自主创业或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工作。

9. 花卉生产企业有哪些

我作为一位城市绿化管理者,也是能够对花卉市场前沿信息了解与掌握的。

由于最近这些年来,城市绿化也是越来越受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重视,因为一个城市无论大小,做好相应的绿化管理,那可是面子工程,也是人们对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与对城市的评价。当然了,城市的绿化就离不开花花草草的,这也就与花卉种植相关了。

其次就是,现在的城市居民对家庭环境布置也是都会用花卉去点缀,一是可以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二来也可以美化居住环境。这也是需要大量花卉供应的。

就以上两点就可以说明,在农村做花卉种植还是可以赚钱的。但要注意不可盲目跟风,做花卉种植要掌握培育技术、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等。比如说在城市郊区的农村,地理位置就优越于偏远农村。

在农村搞花卉种植的,一般的在花卉市场有专供客户,或者说自己有摊位,抑或自己有门店等。要不就是与大的绿化作业单位有长期的业务往来。我这就有几个长期合作的花卉种植户,他们都在北京郊区租地培育花草,确确实实他们都挺能赚钱的。

花卉种植也是农民增收的一个渠道,在现在种粮食不挣钱的情况,也可以考虑改种经济作物,种植花卉就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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