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到呈贡鲜花市场(昆明呈贡农贸市场)
1. 昆明呈贡农贸市场
一、呈贡下庄社区农贸市场
二、呈贡天娇城标准化惠民菜市场
三、大渔农贸市场(产品批发)
四、王家营农贸市场
五、吴家营(片区)农贸市场
六、新册农贸市场
七、七步场社区农贸市场
八、昆明呈贡金龙进源农产品市场
九、洛龙农贸市场
十、惠兰标准化集贸市场
2. 昆明呈贡农贸市场排名
大新册农贸市场有两家好吃
3. 昆明呈贡农贸市场在哪里
第一条 为促进集贸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管理、场内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场地、 设施,实施经营管理,集中多个商品经营者各自独立经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为主的市场。
本办法所称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利用自有、租赁或者其他形式取得固定场所的使用权,通过提供场地、相关设施、物业管理等服务,进行集贸市场开办、经营、服务和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集贸市场内独立从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及相关产品经营或者提供营利性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 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制定资金扶持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贸市场综合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集贸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商务、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公安、农业农村、林草、应急、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本办法规定,共同做好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 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 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以上统称为主城区)的集贸市场实行动态名录管理,纳入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名录。
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名录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 鼓励国有、民营和境外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依据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集贸市场。
第八条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本市集贸市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经批准的集贸市场专项规划,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改变的, 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第九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集贸市场专项规划, 制定包含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时限等的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新建、改建集贸市场的,应当符合建设规范和标准,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依法办理立项、土地、规划、建设、 环保等有关审批或者备案手续。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商务、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已建成集贸市场不符合建设规范和标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制定计划,逐步改造提升。
第十一条 新建居住区或者城市更新改造中配套建设的集贸市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的,应当遵循拆一建一、先建后拆的原则。
第十二条 在新建居住区的规划中,鼓励将集贸市场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当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划建设集贸市场的产权所有者、建设面积、建设标准等内容,建成后依法交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国有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主城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建成、改造后达到建设规范和标准的,纳入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名录管理,并给予资金扶持。
纳入名录管理的集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名称和使用性质。
第十四条 鼓励在居住集中区域开设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便民服务点。
第十五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进行商事登记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还应当报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市场开办者履行下列日常管理职责:
(一)与辖区集贸市场管理机构签订责任书,并落实有关管理措施;
(二)配备与集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信息宣传和设施设备检修等方面工作;建立市场管理人 员工作责任制,定期对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管理人员佩 戴证件上岗;
(三)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集贸市场办公场所内悬挂有关证照,在市场内显著位置公示管理机构名称、管理人员及其职务分工、市场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投诉机构的电话和地址、场内经营 者的证照情况、违法记录、农残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市场平面图,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四)与场内经营者订立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五)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其基本情况、信用状况和食用农产品的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六)在市场内设置和管理公平秤,对市场内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申报备案,督促场内经营者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强制检定,保证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
(七)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消费投诉服务站(点),设置意见箱、意见本、维权流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并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十七条 市场开办者履行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督促场内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市场内经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建立快速检测制度,在市场内设置农药残留检测室, 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 开展检测,及时公示检测结果;
(三)建立食用农产品购销挂钩制度,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信誉良好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屠宰场、水产养殖企业、批发市场建立购销挂钩关系,建立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 优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
(四)建立食用农产品清洁入市制度,督促经营者对蔬菜类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做基本的清洁处理,去除泥土、黄叶、烂叶等, 减少垃圾量,维护市场环境卫生;
(五)建立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制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的,应当要求场内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六)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进行监督抽样和对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十八条 市场开办者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作为集贸市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治安、 消防、建(构)筑物安全等管理措施;
(二)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保安员,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巡逻和秩序维护等工作,在市场内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
(三)建立并落实集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配置取得资质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定期检查集贸市场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发现商住混用、存放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私拉乱接电线和不按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等有碍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
第十九条 市场开办者履行下列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一)建立并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设置市场铺面、摊位以及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和市场导购图;
(三)对在市场内占道、搭建、超摊或者流动经营等行为实施管理,确保场内整洁、通道畅通;
(四)按要求做好畜禽疫情防控工作,设立相对独立的禽类经营区及出入口;
(五)督促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对畜禽经营区实施每月清空消毒制度;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设施,落实无害化处理和消毒措施;
(六)设置车辆停放区,保证车辆停放有序;
(七)配备不低于二类标准的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清洁卫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设置收集容器并负责清运,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按要求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第二十条 除农民销售自产的食用农产品外,场内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有关经营许可执照,并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
第二十一条 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服从管理、文明经营;
(二)主动出具销售凭证,载明场内经营者名称、摊位号、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及联系方式等;
(三)实行明码标价,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对政府规定参考价或者临时销售限价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四)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五)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不合格、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不得利用计量器具弄虚作假、短尺少量、缺斤少两。
第二十二条 场内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查验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备案卡)等,按批次索取质量合格证明;
(二)从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的,在明显位置张挂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购入外地加工的肉类及其制品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畜禽及肉品经营者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每月对经营场所进行清空消毒;畜禽经营者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
(四)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
(五)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配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分开存放生熟食品。
第二十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依法组织拆除或者关闭非法集贸市场。
第二十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集贸市场文明创建、卫生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履行下列职责:
(一)自然资源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新建、改建市场的土地、规划手续,配合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指导集贸市场建设、改造;
(三)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违法建设的市场依法进行处罚, 整治市场周边环境,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及时修复破损道路;
(四)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进行商事登记,牵头组织和督促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质量、计量器具、计量行为、明码标价、动检产品索证索票进行监督管理;
(五)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内公共卫生及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七)公安机关负责对集贸市场治安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查处市场上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以及非法销售野生保护动植物及其 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周边车辆规范停放进行监督管理;
(九)应急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按规定对市场内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环境污染防治的综合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1日起施行。昆明市人民政府2009年5月16日颁布实施的《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试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同时废止。
4. 昆明呈贡蔬菜批发市场
1、过桥米线,米线特别细滑,里面可以放入各种蔬菜,肉类,味道更鲜美。这道美食享誉国内外,在很多城市都能够看到,但这里的最正宗。
2、烧饵块,是当地的一种传统民宿美食,主要食材是煮熟的大米饭,做成圆饼状烤制,吃的时候抹上酱料,菜馅,味道特别好。
3、小锅米线,比较受当地人喜爱的一种米线烹饪方式,做法简单,吃起来特别爽滑,尤其在里面加入鲜肉,味道香浓。
4、石林乳饼,是石林县的特色美食,使用的是新鲜的羊奶制作而成。吃法众多,可以直接蒸着吃,也可以煮着或炸着吃。
5、摩登粑粑,也叫椒盐饼,是一种面食。外面比较酥脆,里面很松软,味道清香,因此在市场上比较受欢迎。
5. 昆明呈贡批发市场
公交线路:z51路 → 地铁1号线 → 247路,全程约30.7公里
1、从呈贡大学城步行约400米,到达民族大学芷苑餐厅站
2、乘坐z51路,经过2站, 到达雨花公交枢纽站(大学城地铁站)站
3、步行约150米,到达大学城站
4、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13站, 到达日新路站
5、步行约500米,到达宝海路口(日新路)站
6、乘坐247路,经过8站, 到达黑土凹(金马路)站
7、步行约430米,到达正昌果品冷库
6. 昆明呈贡鲜花市场
开放时间为上午八点至晚上十点!
斗南湿地公园又名十陵风景区、青龙湖公园。公园东至绕城高速,南至成渝高速,西至蜀王大道(十洪路),北至成洛大道,总面积30000亩。青龙湖于2004年开始计划投入建设,2008年4月正式开始蓄水,一座蓄水面积达4000亩的生态湖已经形成。公园总体设计以展示明代蜀文化为主要内容,以绿色生态为基调,以湖泊森林为主景,综合考虑旅游观光、休闲娱乐、运动健身、商务会议等
斗南湿地公园不要票
斗南湿地公园位于昆明市呈贡斗南花卉市场和王官湿地公园中间,最近大片绣球花开得正茂盛,端午放假不妨去看看。公园大门免费,进入绣球花园门票20元一人,1米2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和军人及残疾人凭证件免费入园,摆渡观光车8元一人
斗南湿地坐落在滇池东岸,距昆明主城区约15公里左右,距行政中心约10公里,毗邻著名的斗南国际花卉交易中心。驾车最方便的路线就是沿环湖东路走,进入斗南地界,路边就是。公园不收门票,只收10元一辆车的停车费。
步入景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人工湖,顺着湖面远望,满眼是银色的水痕,淼淼碧波,细细的水花,清爽的水气,从浪尖,从湖面升起,风伴着自由在空中滑翔。深呼吸一口,清香的草木味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一下子就被带到了一个远离喧嚣,远离嘈杂的宁静世界。
7. 昆明呈贡农贸市场开到几点
1路(6:00-22:00)
黄土坡、云南财贸学院(西区)、金鼎园、虹山新村(景秀山庄)、学府路(阳光果香)、冶金学校、苏家塘、理工大学西区、地台寺、建设路、云南大学、青云街、华山西路、文庙(新大新百货)、护国桥、得胜桥、塘子巷、白塔路口(世博大厦)、市博物馆、岔街、东站(环城南路)。
2路
(6:00-22:00) 昆明站、北京路、和平村、塘子巷、护国桥、小花园(银河证券)、文庙(新大新百货)、五一路(省人才市场)、百汇商场、建设路、西站、昆医附二院、麻园、云南财贸学院(西区)、黄土坡。
3路
(6:00-22:00) 昆明站、明通路口、双龙桥、西岳庙、工人新村、靖国路口、金马坊、得胜桥、护国桥、东风广场、交三桥、凤凰村、穿心鼓楼、火车北站、凤凰新村、金苑商厦
4路
(6:30-21:30) 大观楼、五中、东陆饭店、西华小区、西华园、西坝、白药厂、弥勒寺、靖国路口、金马坊、得胜桥、护国桥、小花园、红会医院、圆通山、圆通东路、小菜园立交桥。
5路(6:00-23:00)
菊花村(灯具市场)、东站(环城东路)、董家湾、省体育馆、市政府、护国桥、护国路(南屏街东口北侧)、艺术剧院、小西门、昆师路、茭菱路口、市体育馆、赵家堆(昆明皮肤病医院)、六路车场。
6路(6:30-19:00)
六路车场、近华浦路口、西苑立交桥(西苑客运站)、梁家河、云南一汽(昆明市输送机械厂)、岷山、七公里、上窑、马街、电线厂、石咀、普坪村、水泥厂、车家壁、碧鸡关、高桥。
附6路
(6:30-18:30) 六路车场、近华浦路口、西苑立交桥(西苑客运站)、梁家河、云南一汽(昆明市输送机械厂)、岷山、七公里、省变压器厂、马街、电线厂、石咀、普坪村、水泥厂、车家壁、碧鸡关、高桥、冷水塘、省委党校、苏家村、西园、龙门村
7路
(6:30-21:00) 潘家湾(西昌路)、昆师路、百汇商场、潘家湾(人民西路)、市体育馆(人民西路)、红菱路(肝病医院)、茭菱路(温莎堡)、西园路口、丰宁小区、正大电子城、泰和园、普尔斯马特会员商店、黄土坡立交桥、西部客运站、海源中路口、西山二中、三家巷、黑林铺、昆瑞路、加工厂、昭宗路口、岷山、七公里、昆药集团、昭宗大村(七四三四工厂)。
8路
(6:30-21:00) 潘家湾(西昌路)、昆师路、建设路、西站、昆医附二院、麻园、黄土坡、昆沙路口、交通学校、观音寺、王家桥南口、王家桥、冶炼厂、吴家营、公汽修理厂、普吉农贸市场、普吉、大普吉村、普吉小学、轻机厂。
9路
(6:30-21:00) 火车北站、白云路口、大白庙村、颐华路口、盘龙西路、江岸小区、下马村、地质学校、财贸学院、橡胶六厂(云师大龙泉路校区)、岗头村、昆烟二部、沙坝营、上庄、小麦溪、蓝龙潭、茨坝路、茨坝新村、昆明地勘院茨坝清真寺、茨坝、疗养院、康复医院、黑龙潭。
10路
(6:30-21:00) 世博园北门(金殿)、师大世博学院、农药厂、波罗小区、省精神病院、波罗村、五三三医院、昆纤公司、昆十一中、北二环路、小坝、穿金路口、新发村、王旗营、白云路、大白庙村、颐华路口、盘江西路、江岸小区、小菜园、小菜园立交桥、一二一数码城、民族学院、师范大学、建设路、百汇商场、小西门(人民中路)如安街、省公安厅、艺术剧院。
11路
(6:30-19:30) 菊花村(灯具市场)、东站、董家湾、大树营后营、金马立交桥、东部客运站、三公里、关上、朱家村、羊方凹、牛街庄村、牛街庄、昌宏路口、八公里、陆军学院、昆船北大门、普照村、大石坝、小石坝、干海子、水库、金马村、阿依村、大板桥明音寺、大板桥镇、公汽大板桥车站。
12路
(6:30-19:30) 东站(公汽驾驶培训站)、菊花村(灯具市场)、三公里、关上(关通路口)、羊方凹、土桥、雨农村、小板桥、官渡东路、邮电学校、广卫村、跑马山、杜家营、林学院、王家营、斗南、呈贡 。
22路
(6:00-22:00) 火车北站、大鼓楼、圆通东路(昆明动物园后门)、圆通北路、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建设路(师大附中)、百汇商场、篆塘(昆医附一院)、新闻路口(西昌路)、弥勒寺、白药厂、西坝、西华园、西华小区、东陆饭店、昆五中、大观楼 。
23路
(6:00-22:00)
昆明站、北京路(环城南路口)、和平村、塘子巷、东风广场、交三桥、凤凰村、穿心鼓楼、火车北站、凤凰新村、金苑商厦、金星立交桥、金星客运站、市汽车客运北站、北辰中路、江东商业街、江东花园、金安小区、霖雨桥、市政府小区(月牙塘)。
24路
(6:30-19:00) 昆明站、明通路口、双龙桥、云纺、豆腐营、云南妇产科医院、望城坡、官庄、四道坝、徐家院、太家地、食品厂(海埂路)、七公里、云南民族村、海埂、海埂体训基地。
25路
(6:30-21:30) 北市区客运站、北辰小区、金春路、金实小区、金夏路、金星西门、金江路、金星东门、王旗营、万宏路、联盟路(东段)、联盟路口(穿金路口)、席子营(环城东路)、昆明理工大学(新迎区)、延安医院(环城东路)、董家湾、东站(环城东路)、民航路口(环城南路)、吴井桥、北京路(环城南路口)、昆明站。
26路
(6:00-21:30) 黄土坡、云南财贸学院(西区)、麻园、昆医附二院(工人医院)(昆瑞路)、西站、建设路(师大附中)、百汇商场、艺术剧院、近日公园(宝尚街)、护国桥(东风广场)、塘子巷、和平村、北京路(环城南路口)、昆明站(春城路)、国贸中心(春城路)、国贸中心(关上中路)、关上西路口、官渡广场、云旅客运站、关上。
28路
(6:30-20:00) 东站(公汽驾驶培训站)、菊花村(灯具市场)、黑土凹、凉亭、客车改装厂、砖瓦厂后门、大桥村、羊方凹(凉亭西路)、新农村 。
29路
(7:00-19:30) 火车北站、穿心鼓楼、凤凰村、交三桥、白塔路口(人民东路)、延安医院(人民东路)、东华小区、新迎路口(人民东路)、王大桥、食品厂(金瓦路口)、金沙路口、郭家凹、茶旺山、市委党校、白沙河、东郊黄土坡、南方学校、青龙村、三农场。
31路
(7:00-17:00) 昆明站、北京路口(永安路)、永安路口(红河宾馆)、昆明站(春城路)、国贸中心(春城路)、双桥村、银苑小区、日新村、三十一中、小街、螺蛳墩村、广福路口、向化村、中闸、三闸、虾坝河、后所、官渡、官渡东路。